作者:转自社区警务室 发布时间:2009-09-17 15:58:06 浏览次数:717
4月2日,东桥社区的梁莲妹远远望着中信湾项目的进驻,感到欣慰:“项目进来了,以后我们生意也好做了。”与她现在平静愉悦心情形成鲜明对照的是,就在前些日子的项目拆迁补偿过程中,她经历了一生中最紧张的时刻。
一字之差险些失去补偿金
3月23日,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,南屏镇大型商业项目中信湾的拆迁顺利进入了补偿阶段。梁莲妹同其他村民一样都在补偿范围内。当天,她和许多村民怀着高兴的心情前往签署合同。
梁莲妹在签署合同时却被告知自己不具备补偿资格。感到奇怪的她拿起当年的花名册一看,真是傻了眼。花名册上竟然没有自己的名字!梁莲妹家族的祖屋有1100平方米,按照拆迁补偿标准,她可以拿到一笔不菲的拆迁补偿,20年前自己明明前往登记过,怎么却没有自己的名字?她又仔细将花名册看了一下,看到了梁莲好这个名字。会不会这个梁莲好就是自己?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她:如有这种可能,必须由公安部门在26日前出具证明,否则不能领取补偿金。“那几天我觉也睡不好,饭也吃不下,想到这笔可观的补偿金可能就没了,整天都提心吊胆。”梁莲妹事后对记者回忆。
经核实最后一刻解决难题
东桥社区民警方锦枝介入后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。中信湾是南屏大型商业项目,拆迁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。按照协议,3月28日拆迁将正式进行。但梁莲妹的其他家族成员均对此表态:如果梁莲妹拿不到补偿,他们将拒绝签订补偿合同。如此拖延下去,后果难以预料。但要在26日前证明20年前的“梁莲好”就是今天的梁莲妹却是谈何容易?方锦枝首先查询了东桥社区的人口信息,随后找到了东桥股份公司董事长刘华灶了解情况。经过认真多方核实,确认“梁莲好”就是“梁莲妹”。
3月25日下午,方锦枝如期开出了证明,梁莲妹终于在26日最后一天签订了合同,并顺利拿到了补偿款。
拆迁前成功解决一起纠纷
就在方锦枝因为平息这个插曲松一口气的时候,叫人想不到的是,另一场风波又随之而来。东桥社区的陈思妹有间60平方米的祖屋,在拆迁补偿时她也签订了合同并拿到了补偿款。但这间屋子一直由她前夫的侄子居住,侄子在居住期间曾经花了2万元进行装修。如今有了高额的拆迁补偿,他认为,虽然房子不属于自己,但补偿款中应该也有自己的一份。两人因为补偿款的分割问题相持不下。最后侄子干脆拒绝搬迁。
方锦枝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是27日下午4时,离拆迁正式开始的时间28日零时已为时不多。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时间将要以小时来计算。什么也顾不上的他拿起摩托车就一路飞奔,前往陈思妹处。偏偏越急越出问题。由于路况不好,他的摩托车前轮后轮先后爆胎,等他一路折腾到达目的地,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小时。
经过他的现场调解,陈思妹终于与侄子达成了现场协议。当他们搬迁完毕时,距离规定的28日零时拆迁时间已不到三个小时。








